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南通市区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就〔2023〕2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第二批次)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通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场科直接反映,联系电话:86028798,附件: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第二批次)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0日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名单(第二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