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人社发〔2020〕100号)和《关于开展文成县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序号姓名就业单位补贴金额(元)已补贴月数备注1张昌豪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0122陈虹西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03李夏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124王颖颖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25李颖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26毛兴光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77陈彦豪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08郭亚君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089苏琪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0810田巧巧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00211潘盈盈浙江文成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212苏汉杰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213叶玉铃文成县龙麒源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100014周瑞琪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1215周琦文成县恒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00016赵芳姚文成县富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6000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