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工信发﹝2024﹞19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高工业企业节水效能,根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在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符合《办法》中认定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二)初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要求,会同水利、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荐名单,将山东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荐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材料、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科(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zsgxjlsfzk@dz.shandong.cn,联系方式:市工信局绿色发展推进科:王刚2687332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安涛6073023市发改委资源环境科:尹策2693879市市场监管局计量科:满开翔2228818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2.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推荐表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德州市水利局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4日附件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