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服务业企业商务楼宇购买奖补兑现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平台:为落实好服务业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奉服务〔2023〕4号)、《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奉服务〔2023〕1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纳入规上、限上统计(以统计口径为准)的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数字文旅、工程咨询、生命健康、会议会展、司法鉴定等专业服务业企业,二、申报材料要求1.购买商业楼宇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2.企业办公场地不得转让和出租承诺书(附件2),经属地镇(街道)、平台通过初审后,在线拨付奖补资金,确保申报企业在2023年度并未享受“一事一议”奖励,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专业服务业企业购买商业楼宇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办公场地不得转让和出租承诺书》(附件2)反馈至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盖章件可扫描成电子档后通过浙政钉发送),联系电话:89286450宁波市奉化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3月19日附件1专业服务业企业购买商业楼宇奖补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单位:万元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类型楼宇名称购置实际办公面积购置金额申报年地方综合贡献申请奖补等次¨2000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申请奖补金额镇(街)、平台审核意见年月日核定申报年地方综合贡献核定奖补金额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年月日填写说明:核定部分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附件2企业办公场地不得转让和出租承诺书承诺人(企业名称)申请享受年度政策奖励,现承诺如下:1.已完整阅读《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属地镇(街道)、平台必须向承诺人追偿返还全额奖励资金,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属地镇(街道)、平台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