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虞政办发〔2023〕19号)、《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意见》(浙市监质[2019]6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获得(或参与)“政府质量奖、上级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制修订(第一批)、省“品字标”系列团体标准制订、“浙江制造”产品认证、通过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QC成果、检验检测与认证领域等企业的奖励,以及承担国家、省级标技委秘书处(或工作组)企业的工作补助经费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告知涉企政策资金“一票否决”事项的函》、统计局《当年度无R&D经费统计支出名单》等要求,对应取消奖励或减半奖励的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如对公示企业有意见,请在2024年3月21日前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一、拟获奖企业名单1.2023年企业获政府质量奖奖励建议方案2.2023年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奖励建议方案(第一批)3.2023年企业参与“品字标”系列团体标准制修订奖励建议方案4.2023年企业通过“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奖励建议方案5.2023年承担国家、省级标技委秘书处(或工作组)企业的工作补助经费建议方案6.2023年企业获“浙江标准”认定奖励建议方案7.2023年获政府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建议方案8.2023年获得省市QC质量成果的奖励建议方案9.2023年检验检测与认证领域奖励建议方案二、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3天,三、联系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地址:人民大道中段418号,联系电话:82399820,邮箱:23071998@qq.com,附件:1-9拟奖名单.doc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