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苏农计〔2023〕2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业〔2023〕24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镇人民政府推荐,实地走访核查等环节,灌南县月月丰家庭农场、灌南县永越家庭农场为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680,附件:灌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公示表(第一批).docx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