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注意:对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准备2024年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填报步骤如下:第一步:点击“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右侧“办理入口”进入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向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市州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东湖高新区辖区内企业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科创局,)(二)执行机构汇总上报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负责判断企业更名类型,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各批次截止时间之前报送至省认定办,(三)省认定办组织审核省认定办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更名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10.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后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