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条款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700万元,此项条款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400万元,此项条款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此项条款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服务1项最高给予牵头单位20万元、参与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补助支持,按服务医药企业合同金额的10%予以奖励(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单个平台每年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新通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