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因身体情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3.《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一式5份,6.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7.《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1份,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大学生需提供情况说明、真实性承诺及相关印证资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享受低保相关印证资料,四、其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审核和管理,撤销对其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对违反规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咨询电话:0354-8633780附件:1.《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3.证明.docx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1日终审:人社局审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