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管理规定(修订)》、《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以及福建省商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第135届广交会泉州市分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方案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二、主要安排原则1.充分发挥广交会展位对外贸出口业绩的导向作用,对可安排展位,无展位的新企业和有展位的老企业,优先安排无展位的新企业,优先安排生产型企业,优先安排自主品牌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展位,核查期间出口额跌幅超过50%的老企业,当届不予新增展位,对核查期间出口额跌幅超过50%的新企业,当届不予安排展位,根据广交会大会及福建省交易团的有关规定不予安排,联系科室:外贸科联系电话:223861332238672122219288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A幢6楼附件:1.第135届广交会泉州市分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方案2.第135届广交会泉州市分团出口展中央通道展位拟安排方案泉州市商务局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