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文件要求,吉林省工信、财政、科技、发改等部门依据国家《通知》要求,于2024年1月24日联合组织域内整车生产企业启动相关清算资金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市(州)政府部门审核的有关资金申报材料,吉林省工信厅会同省能源汽车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抽查,主要围绕申报材料与《通知》要求符合性、车辆行驶里程情况、佐证材料完整度、补贴核算金额、车辆现场情况与公告信息一致性等内容进行了核查,经逐级核查,本次吉林市符合《通知》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899辆,申请补助清算资金2456.1178万元,按《通知》要求,现将审核情况省市同步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2日,共7天,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力元0432-62022703附件:2017-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吉林市)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