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长垣市招商引资四项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建立招商项目信息收集、分析、交办、评价机制,一、招商项目信息收集机制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产业链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已初步对接且具备明确合作意向的项目信息进行收集并初核,市商务局根据项目所属产业链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信息初步分析,三、招商项目信息交办处理机制项目经分析通过后,收集的重大成熟项目信息分别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市领导、产业链分管市领导,同时交办至拟落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产业链牵头单位,其他项目信息交办至拟落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产业链牵头单位,交办至拟落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产业链牵头单位,交办至拟落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进行项目签约,四、招商项目信息评价调度机制(一)项目信息评价,拟落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产业链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签约项目落地率低于100%,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目标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附件1:项目信息情况表.doc相关链接:关于《长垣市招商引资四项机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