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根据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附件1)和东人社发〔2020〕5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可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符合上述第1-9类条件的企业大朗镇共286家,具体企业名单详见《“2024年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九)类”企业名单》(附件4),同时应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认真研读东莞市人才入户有关文件,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富升路8号)提交以下资料,包括:(1)《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请看《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出具的《中等学历验证报告》,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未能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在线验证”进行查验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3)社保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未能通过我市社保系统进行有效查询的,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320330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2024年3月11日附件:1.附件1: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pdf2.附件2:东人社发〔2020〕5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pdf3.附件3: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doc4.附件4:“2024年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九)类”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