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企业经济指标良好、年度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年度投资3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每个产品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示范的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称号的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