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节能〔2024〕94号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推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符合相关规范(准入)条件的申报企业,可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符合性申请,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应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二、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于5月20日前将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申报文件和申报企业材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三、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并于5月20日前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企业年度报告及检查结果提交至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沈勇联系电话:0731—88955371附件:1.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2.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附件下载:附件1-2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