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优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通知》(绍市科〔2023〕45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绍兴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绍兴市星创天地名单的通知》(绍市科〔2023〕34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号)中《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兑现:浙江理工大学新昌技术创新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新昌浙江理工大学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市级优秀众创空间奖励资金5万元,回山手拉手中药材共富园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浙江浙禾农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市级星创天地奖励资金5万元,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由我局同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名不能打印),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新昌县科学技术局,电话:0575-86620592附件1:新昌县2023年度优秀市级众创空间及市级星创天地补助清单新昌县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4日附件1:新昌县2023年度优秀市级众创空间及市级星创天地补助清单序号单位名称依托单位名称级别奖励金额(单位:万元)备注1浙江理工大学新昌技术创新众创空间新昌浙江理工大学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市级优秀众创空间5(绍市科〔2023〕45号)2回山手拉手中药材共富园星创天地浙江浙禾农业有限公司市级星创天地5绍市科〔2023〕34号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