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联合印发《选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73号)要求,二、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三、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科技副总”以合约方式服务企业,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科技副总”,“科技副总”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组织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专家所在单位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和人才专长,会同当地党委人才办确定各地选派“科技副总”的名额,省经信厅指导各地组织企业与专家合作签约,“科技副总”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省经信厅组织开展“科技副总”线上培训,指导各地做好“科技副总”到岗服务的衔接和配套支持工作,认真做好“科技副总”需求和创新难题需求征集工作,有条件的市州可同步组织开展地方“科技副总”选派工作,联系人:省经信厅科技处陈起027—87815859电子邮箱:14891724@qq.com附件:1.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企业填写)2.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选派需求汇总表(经信部门填报)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附件1: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企业填写).docx附件2: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选派需求汇总表(经信部门填报).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