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阳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泗政办发[2021]8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县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凭房票享受购房合同总价(不含二手房、车库、车位、储藏室等)15%的房票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购房屋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10平方米(含)以内的部分给予补助,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不予补助,经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申请,县征收办审核,现将第十一批审定符合房票式补助(购房补贴)政策的被征收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附:泗阳县第十一批房票式补助(购房补贴)公示表联系人:杨邦球联系方式:80831891联系地址:泗阳县市民东道32号征收办301室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2024年3月13日泗阳县第十一批房票式补助(购房补贴)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姓名购房小区购房面积(㎡)购房总价(元)享受补贴的购房款(元)补贴金额(元)备注1桃源北路东侧江龙珠东方·假日花园124.92632000632000948002成子河航道东侧邱善学玖珑湾花园119.177742847742841000003城北片区上海北路西侧刘桂芳中福·上河园118.98000008000001000004桃源路西侧(桃源路大桥)贺军吾悦华府131.417086287086281000005城北片区上海北路西侧吉守荣书香悦小区131.4711760001176000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