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拟设立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以下简称“产促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具有优秀投资及招商能力的管理机构作为产促基金管理人,一、产促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出资结构:集美产投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99.9%,管理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不低于0.1%,其中投资期5年,超额收益由管理机构与全体合伙人按2:8分配,二、管理机构征选条件(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注册于厦门市集美区,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二)基金管理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四)管理团队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六)管理机构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应不低于5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与集美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作设立产业子基金、招引产业项目落地集美等,(八)具备母基金管理经验的机构优先,附件:1.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目录2.集美区产业促进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