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现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1、调整内容: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仓库往西位移0.27米,化学品库往西位移0.24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65556平方米调整为64770.9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由19855.18平方米调整为19816.21平方米,建筑密度由45.56%调整为45.47%,2、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图,二、市民权利: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三、公示期限: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2日四、反馈方式: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990183(刘)0578-2990162(徐)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3月12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