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要求,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不超过三个百分点,区科经局根据要求对申报2023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贷款合同、利息支出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拟向上申报,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联系电话:0596-6626081联系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金贝壳工厂店后侧办公楼三楼科经局附件:2024年全省林业贷款贴息申报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经济发展局2024年3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