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盐开办通〔2023〕44号)文件精神,经第三方核查单位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区2023年秋季镇街申报的秸秆还田作业面积8947.84亩进行核查,经核查后认可的面积为8880.96亩,附件: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秋季秸秆还田第三方核查报告.doc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秋季秸秆还田汇总表.xlsx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公示电话:0515-6882097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