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13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函〔2024〕4号)文件要求,经审核,2024年4月就业技能培训拟补贴190人次,按照扬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50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按照C类(家政服务员)中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人,适岗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250元/人,拟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7.75万元,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联系电话: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0514-84611998,附件:2024年4月就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名单.xlsx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