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为做好2024年常州市新能源融合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常州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发改规〔2024〕1号),重点支持一批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突破性的产业化项目、为行业发展提供开放性技术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以及为集群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项目:(一)集群产业化项目,(二)集群创新平台项目,集群创新平台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对平台建设给予持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投入,(四)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四)每个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内限报1个新能源融合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动我市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七)集群产业化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集群创新平台项目和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八)有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申报:1.项目承担单位有在建未验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或本专项资金项目的,(九)项目原则上应为2024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或常州市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项目库项目,集群创新平台项目、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和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附件:1.项目汇总表(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填写)2.项目申报表(集群产业化项目、集群创新平台项目、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项目、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项目)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5.项目简介编制要点(内容不超过2500字)6.符合激励条件的地区单位名单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2024年2月29日(联系人:许文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