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哈工信规〔2019〕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而未入统的企业需说明理由),二、申报程序1.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属地内相关企业,组织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并于3月26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附汇总表,详见附件2)、各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详见附件3)及企业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报市工信局科技合作处,2.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报送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的同时,应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3.市工信局根据申报情况,提供佐证材料要与申报材料统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2.申报企业需提供上年度完税证明和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上报统计局的607-1表、607-2表,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应附可追溯二维码,所填报的各项数据要与上报税务、统计等部门相关数据相符,附件:1.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哈工信规【2019】8号)2.区、县(市)申报2024年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汇总表3.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4.承诺书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5日(联系人: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