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经复查龚乃林同志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材料,核实为不符合此项的补贴条件(即:龚乃林,男,已超过60周岁),拟停止发放对龚乃林同志申请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61177),附件:停止一次性创业资助人员公示名单(龚乃林)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8日附件:1.停止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人员公示名单(龚乃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