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商务函〔2020〕731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题(跨境电商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如下:一、工作依据(一)《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商务函〔2020〕731号),二、支持内容、标准及期限对于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仓库业主单位直接租赁仓库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期限(租赁仓库时间)是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三、申报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在广州市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三)仓库地址需在广州市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租赁仓库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五)与仓库所有方签署的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八)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该仓库流转货物的网购保税进口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报关单(每月提供2份,以上申报材料主体与项目申报主体需一致,海关账册登记仓库面积与租赁合同面积不一致时,申报资料均需统一采用A4尺寸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20日期间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007482575H3442118190006)进行线上申报,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2.报关单明细汇总表3.跨境电商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表广州市商务局2024年3月6日(联系人:叶筠、何家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