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文件要求,我市申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无锡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经所在市(县)区科技部门激活账号后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二)材料审核各地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系统导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三)审查确认无锡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作为无锡地区的备案工作推荐单位统一负责材料审查确认,三、申报材料申请资质备案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没有相关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5、企业2021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按照50元/家的标准收取备案管理服务费用(含证书印制工本费),六、联系方式无锡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负责无锡地区的备案推荐及审查确认工作,各地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及材料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