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财规〔2018〕3号文件、〔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有初次创业4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1332.21元,高校毕业生(1名)一次性创业补贴区级就业专项资金负担5000元,市级创业扶持资金负担5000万,高校毕业生(4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共计8000元,现将申请三项补贴的企业、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监督电话:86952113附件1:新华区2023年第四季度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示表附件2:新华区2023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表附件3:新华区2023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表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