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特别生态功能区2023年度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淳农〔2023〕73号)文件精神,经乡镇组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会审,现将2023年绿色发展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拟立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不予受理(信件以邮局邮戳为准),情况反映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实,联系人及电话:姜铭北,64832751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5日附件:2023年度绿色发展集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拟立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