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基〔2024〕13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经评估、公示,确定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等19家科研机构为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29日附件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1、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2、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3、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4、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5、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省技术创新中心)6、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7、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8、浙江摩克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省技术创新中心)9、上海大学温州研究院10、温州大学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1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研究院有限公司12、祥符实验室13、嘉善复旦研究院14、浣江实验室15、新昌县天姥实验室16、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17、浙江光电子研究院18、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19、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省技术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