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局办〔2023〕55号)、《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转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成就发〔2023〕30号)等文件规定,初步确定下列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为杜绝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电话:67826200(青羊)2023年稳岗返还第六批公示名单青羊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