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安顺高新区党政办、黔中新区党政综合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中共平坝区委办公室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平坝区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平委办发〔2018〕36号)、《中共平坝区委办公室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平坝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平委办发〔2018〕37号)两个文件,现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中共平坝区委办公室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