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青菱都市工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3月5日关于进一步加快青菱都市工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三年内(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投资强度达300万元/亩、400万元/亩、500万元/亩(不含购买土地费用)的工业企业,分别按照15万元/亩、16万元/亩、18万元/亩给予项目投资主体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二、支持企业产能提升2.对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其增幅分别给予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且增幅达到40%以上的,给予8万元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5000万元且增幅达到30%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1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12万元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2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5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1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3.对全自持工业项目投产后年度亩均区级经济贡献达4万元、6万元、8万元(均含本数,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经济贡献奖励,单个企业累计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5.在符合工业园产业发展方向、符合省市区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