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办字〔2022〕6号)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一季度新增用工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以申请发放一次性用工补助,(二)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二、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对于2022年一季度末聘用人员较2021年底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同一企业补助上限为30万元,三、业务办理流程(一)申报流程,(二)审核流程,企业申报完成后,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工商注册地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公示,由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将审核结果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备案后及时核拨资金,四、所需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二)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三)新招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四)劳动合同影印件(五)新招用人员花名册五、联系电话:029-88333626政策QQ群:743477989或834423939附件:西安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申报操作指南2022年4月12日附件:西安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申报操作指南.docx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