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原则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符合我市产业布局及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实验室名称由申报依托单位根据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方向需符合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要求,与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有较高的关联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4%,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申报牵头依托单位为在烟高校的,近三年应承担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以上、到账经费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1000万元,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人员重复,三、申报事项(一)市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由单位负责推荐上报,(二)申报网址为:烟台市科技云平台-市重点实验室系统(https://yts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