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个人):根据《松阳县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松政办发〔2023〕3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政策兑现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外经贸企业和相关个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有关材料(一式三份),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二、申报范围在我县境内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府部门相关工作,有进出口业务、境外投资、服务贸易相关企业和外贸企业监测预警管理系统统计人员,三、申报内容详见附件1:《松阳县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松政办发〔2023〕34号)四、联系方式松阳县经济商务局贸易科,联系电话:8809235,联系人:包海杰附件:附件1: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2023年《松阳县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试行)》政策兑现有关材料要求.doc附件3.松阳县开放型经济奖励申请表1wps.wps松阳县经济商务局2023年3月5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