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从2021年10月起按月向你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于连菲,你于2022年1月起在浙江自贸区妙果妇幼用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重新就业且参保缴费,在重新就业参保后你已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需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零陆元柒角伍分(¥22506.75元),我中心已于2024年1月30日向你发出《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4〕8号),但因无法妥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告知书,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2月29日附件: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穗埔社保收告〔2024〕8号于连菲:参保人于连菲(公民身份号码:220183********0828),由我中心按月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您于2022年1月起在浙江自贸区妙果妇幼用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重新就业且参保缴费,多领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零陆元柒角伍分(¥22506.75元)需退回,请您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零陆元柒角伍分(¥22506.75元),或将多领待遇退还到我市基金中心以下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黄埔于连菲退失业待遇”):账户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银行账号:4404280104000137300000000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人民北支行行号:103581004287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82053363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2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9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1月30日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