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关于打造“零碳岛”的建议》(第1268号)收悉,现将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2023年我县已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创建近零碳试点城市,根据霞浦县建设路径,我局作为工业企业职能部门,致力做好零碳项目建设服务,一是抓好落实2023年6月5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4号),明确规定加快推进江、河、湖、海等电动船舶应用场景建设,重点打造港口作业船、渡轮、沿海观光客船、渔业辅助船等示范项目,鼓励相关县市区或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先行先试打造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对试点县市区或单位给予奖补资金总额最高1000万元的政策措施,推动浮鹰岛抽海水蓄能项目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并推进中核核电、华能核电等项目,四是大力宣传岛上电动车应用,持续做好电动车推广应用,领导署名:张陈新联系人:李志城联系电话:8882634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