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4月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gqs@xm.gov.cn,附件:1.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送审稿)2.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改对照稿)3.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的说明厦门市司法局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