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文件精神,现有农民张智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合计30万元,经我局审核,张智梅符合个人创业贷款条件和贴息条件,拟发放贷款30万元,现对2024年云安区第一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共5天(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传真资料等方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受理部门: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管理和就业促进股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联系电话:0766-8638413附件:2024年云安区第一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名单.xlsx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