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建管科进行举报或反映(0915-3213087),序号企业名称申报内容审核意见1镇坪县鹏阳商贸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同意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