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修订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若干办法的通知》(厦自贸委规〔2023〕2号)、《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厦自贸委办〔2023〕34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其他项目通过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三、业务受理(一)申报期限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1日,若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等造成无法享受政策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五、申报程序(一)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厦门自贸区”官网(网址:http://ftz.xm.gov.cn),进入“办事服务”,选择所要申报的补助类别,按要求填写并向申报窗口提交申报材料,(三)线上申报系统填报过程中如有系统方面问题,(四)其他方面以及线下申报的问题,六、材料要求(一)各项目要求的申报材料请根据《厦门自贸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提供,(二)线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表格需另外上传Excel版数据),下午14:30-17:30附件:1.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集成电路双创平台专项资金申报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高崎园区管理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