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依据《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市监联发〔2023〕6号)要求,现我局启动2023年度质量品牌标准类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奖励内容1.申报对象:符合《<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企业,且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新增违建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申报,2.申报内容:余姚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质量品牌提升项目及服务平台,“品字标”品牌(含“浙江制造”“丽水山耕”“浙江农产”“浙江服务”),绿色产品认证,各类标准制定,有关标准化项目及奖项,二、申报要求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2.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报送地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质量与标准计量科(501办公室),附件:1.余姚市质量品牌标准奖励补助申报表2.《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附件1:余姚市质量品牌标准奖励补助申报表.doc附件2:余市监联发〔2023〕6号-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