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办法的通知》(厦工信运行〔2023〕286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条件及标准(一)奖励对象:依法经营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情形)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二)奖励条件: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三)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扣除2023年一季度已奖励金额),二、兑现流程(一)请火炬管委会、各区工信部门将本通知发放给本辖区内符合产值增长条件的企业(见附件1),企业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https://www.xmsme.cn),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补助”,登录后核实填写企业信息、2023年产值增量及奖励金额等,需要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查、公示等流程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市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请企业及时查收银行资金到账通知信息,(四)已享受一企一策产值奖励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附件:2023年度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拟奖补企业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