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根据《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21〕4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5.重视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培育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二、申报材料1.《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三、申报流程1.企业向其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编制《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要求,3.企业申报书电子版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统一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