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科技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管理,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三、年检程序1.网上填报下载《XXXX年度工作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2.于每年4月20日前向科技行政部门报送年检材料,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4.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四、年检要求(一)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科技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6.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上一年度在业务活动、财务管理、机构、人员变动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11.上年度年检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整改报告,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将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予以撤销登记,3.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科技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17.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