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并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四条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一)合法真实原则,统一编入综合财政预算,(三)零基预算原则,不以上年支出基数为依据,(四)收支平衡原则,(五)绩效管理原则,(六)刚性约束原则,原则上每年10月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二)公开透明,第十三条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方法,要遵循绩效原则,明确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编制预算建议计划阶段县财政局研究制定年度预算编制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