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衢经信转升〔2023〕37号)、《衢州市级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衢财企〔2022〕1号)、《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办法》(衢高新管〔2021〕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第七批大科创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补助经费共计20.5万元(详见附件),涉及2023年度企业创新服务券补助20.5万元,所需资金从空气动力装备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省级专项经费中列支,由智造新城兑现到相关单位,二、本次补助经费采用免申即享方式通过衢州市政策信息服务平台拨付到位,请各单位按规定使用补助经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为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贡献科技力量,附件:2023年度企业创新服务券补助明细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衢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2日衢智造管23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空气动力装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专项经费的通知(联合下文)(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