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淮安市财政局起草了《淮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4年4月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社保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904977945@qq.com,淮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淮安市财政局2024年2月29日。